定向招生
定向招生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等第为1A3P及以上,符合高中段报考条件,在中心城区初中就读报考中心城区高中段学校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招生计划
定向招生分为两大类。
第一类:效实中学、宁波中学招生计划数的20%部分,宁波二中的25%部分,宁波三中、宁波四中、李惠利中学的30%部分,实行学业考试后面向中心城区初中学校定向录取。慈湖中学招生计划数的15%部分面向江北部分初中学校,实行学业考试后定向招生(先于慈湖中学第二类招生计划录取)。
第一类招生计划的学校定向招生以定向招生对象人数为依据,市教育局将指标分配到各区教育局(除去市直属初中分配名额)。各区教育局将不低于85%的名额按定向招生对象人数分配到初中学校,剩余名额根据初中学校办学水平及规范办学行为等情况统筹分配,名额分配方案经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备案后下达各初中学校,由学校及时向学生及家长公布。
第二类:慈湖中学、四明中学各招收60名,华茂外国语学校公办班招收20名,万里国际学校招收40名。名额不分配到初中学校,在填报志愿的学生中择优录取。
录取方式
学生根据学业考试评估成绩,填写1个志愿。定向招生实行中考后第一批次录取。
第一类定向招生计划的学校录取时,根据定向至初中学校的名额,中招办在填报志愿的学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某招生普高定向招生计划数的130%,划定该学校定向招生控制分数线,凡成绩在定向生招生控制分数线以上的,按各初中分配的名额择优录取。招生学校在录取定向生时,如有剩余名额,则归入该校下阶段招生计划内。若效实中学、宁波中学、宁波二中对某一初中定向录取人数达不到分配至该校人数50%时,可一次性下浮6分,作为该校控制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录取人数达到分配至该校人数50%,则不再录取。
对第二类招生计划,各学校按填报志愿考生的学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额满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