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12日,新年国内汽、柴油价格首个下调“窗口期”,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宣布,我国将再次适度上调成品油消费税。
这是继2014年11月29日、12月13日之后,1个多月来我国第三次提高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此次调整赶上油价下调的“十二跌”窗口,调整额度不及油价下降空间,最终与第二次调整一样,实现了提税与降价同步,调税后油价仍会下降。
焦点
成品油消费税今起第三次上调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12日联合下发的通知,自2015年1月13日起,将汽油、石脑油、溶剂油和润滑油的消费税单位税额每升提高0.12元,由现行每升1.4元提高至1.52元;将柴油、航空煤油和燃料油的消费税单位税额每升提高0.1元,由现行每升1.1元提高至每升1.2元。航空煤油继续暂缓征收。
专家表示,接连调整成品油消费税,与国际原油价格一段时间以来持续下跌有关。目前国内能源资源依旧短缺,油价大幅下跌也影响了新能源产业的发展,有必要对成品油征收较高的消费税,抑制对传统石化能源的过度消费,优化能源结构,并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有关机构测算,三次调整后,中国柴汽油流转税负担和国外相比仍属偏低,税负将和日本相当,但仍比欧盟国家和韩国均低10个点左右。
两部门再次重申,提税后的新增收入将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重点用于两方面支出:
一是支持治理环境污染,应对气候变化。安排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珠三角治理雾霾。安排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资金,支持重点流域城镇污水处理管网设施建设,提高污水处理能力。支持具有重要饮水功能的水质良好湖泊及其相连的河流、地下水等水系保护等。
二是促进节约能源、鼓励新能源发展。支持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加快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促进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
关注
成品油价格迎来“十二连跌”
国家发展改革委12日发出通知,决定将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降低180元和230元,测算到零售价格90号汽油和0号柴油(全国平均)每升分别降低0.13元和0.20元,调价执行时间为1月12日24时。
根据1月12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关于继续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的通知》规定,自1月13日零时起汽、柴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每升分别提高0.12元和0.10元,折合每吨影响汽、柴油价格分别少降215元和150元。
国家发展改革委称,此次成品油价格调整幅度,是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综合考虑1月12日前10个工作日国际市场原油平均价格变化情况以及国内成品油消费税提高等因素计算确定的。2014年12月底以来,受国际石油市场供应充裕,需求乏力等因素影响,国际市场油价震荡下行,1月12日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继续回落。按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测算,汽、柴油价格每吨可分别降低395元和380元。两个因素相抵,国内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降低180元和230元。
根据市场机构隆众石化网的观察,此次油价下调幅度虽由于消费税再次提高而低于市场预期,但国内仍有约20个地区汽柴油价格进入了“五元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