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宁波日报记者王岚 通讯员赵清)经过三个多月的调研、筹备,以及昨天企业主、企业工会代表的共同协商、讨论、表决,我市首份、也是全省首份地级市的行业工资集体协议在宁波市机动车维修行业中产生。根据协议,该行业职工按所在地区、不同工种,岗位最低工资标准将从1660元至4400元不等,下月起执行。
宁波机动车维修行业覆盖企业多,规模经营水平差异大,所需技术工人及普通工人数量都很大,人员流动频繁。为促进行业平稳健康发展,在市、县(市)区两级总工会指导下,机动车维修行业协会会同工商联对行业近三年平均工资水平等进行了调查摸底,并在此基础上初步形成拟定协商的各工种岗位最低工资标准议案。
从已经正式签订的协议看,机动车维修企业被分为一类、二类、三类,每类企业又将维修职工细化为若干个工种:如钣金工、机电工、油漆工、检验员等,每个工种又细分为:组长(师傅)、中工、小工三个职务。再结合地区差异,最终形成了三大类9个不同地区和类型的工资标准。此外,协议重点还有工资调整幅度、劳动定额和工资支付办法等。
相对于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行业工资集体协商无论在协商层次、覆盖范围、减少社会成本、提升协议质量等方面都有着独特优势,因此是当前我市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重点和努力方向。“此次机动车维修行业在开展全市范围的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上取得了重大突破,不仅为我市3000多家相关企业、3万余名职工撑起了保护伞,也为进一步推进全市工资集体协商提供了宝贵经验。”市总工会相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