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宁波日报 记者王岚 通讯员吴培均)市住建委最近在其门户网站公布《关于加快推进以成片危旧住宅区为重点的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实施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就城市棚户区改造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目标:2014年-2017年棚户区改造10万户
所谓成片危旧住宅区,是指国有土地上以多层多业主住宅为主,且危险房屋(C、D级)幢数占二分之一以上的城市旧住宅区。城市棚户区改造以成片危旧住宅区改造为重点,同步推进非成套房片区和城中村改造。
2014年-2017年全市计划实施棚户区改造10万户、1000万平方米,其中争取完成成片危旧住宅区改造300万平方米,力争通过几年时间的努力,基本消除安全隐患严重的成片危旧住宅区,全面改善城镇居民居住条件。
未来3年,各县(市)区原则上每年实施改造面积应不少于10万平方米。
改造:按绝大多数业主意愿确定改造方式
实施意见指出,成片危旧住宅区改造可以采取回迁重建、房屋征收等多种方式实施。但前提是应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广泛征求民意,按照绝大多数业主的意愿确定改造方式。
采取回迁重建方式实施改造的,应坚持“业主自筹、政策扶持、市场运作、自求平衡”原则,由房屋所有权人委托专业单位实施,所需资金由业主自筹分担,政府在规划、土地、税费等方面给予相关政策支持。
采取房屋征收方式实施改造的,应坚持“业主申请、以旧换新、等价置换、鼓励自选”原则,经所涉及房屋总户数90%以上所有权人同意后,向房屋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申请危旧住宅区改造征收,人民政府可视情决定是否实施征收。
如果两者均难实施,对其中的危房可根据绝大多数业主意愿,通过采取维修加固、原址重建、按市场评估价格回购等方式实施解危。具体办法另行制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