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首届中国(宁波)城市雕塑设计大赛正式启动,现将城市雕塑设计大赛作品征集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东南商报社 宁波珞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宁波市城市雕塑领导小组办公室 海曙区人民政府
支持单位:宁波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宁波市规划局
二、征集对象
国内外雕塑艺术家,高校设计专业学生或教师,设计公司,雕塑公司,自由设计师,雕塑创作爱好者,艺术创作团体及个人均可参加。
三、活动时间
2014年1月14日至4月30日24时。信函以邮戳为准,电子邮件以系统时间为准,征集截止时间后送达作品均不具备参赛资格。
四、题材内容
创作题材提倡丰富多彩,创作手法提倡多样化,鼓励反映宁波历史、文化、民俗、创新、和谐内容的设计方案。
五、作品要求及奖项设置
(一)作品要求:
1.说明书 题目、设计理念、创意构思说明,体量、材质及适合环境条件。
2.设计图纸 平面图、单体或群体雕塑立面图、多方位效果图、其他有助于说明设计意图的图纸。
(二)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10万元人民币(税前);
二等奖2名,奖金各5万元人民币(税前);
三等奖3名,奖金各2万元人民币(税前);
优秀奖10名,奖金各1万元人民币(税前)。
注:获奖作品由创作者自行制作成雕塑小样提交给大赛组委会方可领取奖金并参加落地复选。如方案落地建设,深化设计所产生的费用另行商议。
六、评审
由知名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秉承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选。
七、作品提交
本次活动接受以下两种方式投稿:
1.将作品发送电子邮件,请在主题上注明“首届中国宁波城市雕塑设计大赛参赛作品/作者名”字样;
2.以挂号邮寄、当面交付形式提交。邮寄至中国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灵桥路768号东南商报社“首届中国(宁波)城市雕塑设计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收;邮编:315000。
上述投稿人随作品一并提交如下材料:个人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由作者签名或盖章的《作品征集登记表》(可在活动官网上下载)。提交参赛作品及获奖作品小样,由大赛组委会统一保管,不予退还。
八、知识产权及版权声明
(一)创作者投稿后,则视为同意主办方拥有对设计方案宣传、展览及推荐实施等形式的权利。
(二)设计人必须是所投方案的原创作者。设计人保证所投方案为首次发表且不会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若发生由此造成的任何纠纷,一切法律责任及给主办方造成的损失由投稿者承担。
(三)凡参加本次雕塑征集的投稿人均被视为同意并接受本声明,无须书面或其他方式予以确认。
(四)本次活动所有有关的一切争议均适应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并在宁波市解决。征集组委会对本次活动有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