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一年斗“蚊”时

中国宁波网·活动平台 来源:  发布时间: 13年06月21日 14:51

    夏季来临,人与蚊子之间的战争打响了,便到了花露水一显身手的时候。花露水除了能祛痱止痒、提神醒脑,还具有一定的除菌、杀菌作用。而驱蚊花露水还多了防蚊虫叮咬的作用,深受消费者的喜爱,是一种常见的居家常备产品。不过,大家在选购时还应重视驱蚊成分的安全性。

    近期,网络上很多“驱蚊花露水是农药?”、“喷驱蚊花露水等于喷农药?”等问题出现。还有网友拿出自家的驱蚊花露水晒出瓶身标着“微毒”、“农药正式登记证号”等字样的照片,这让更多的消费者纳闷:“喷驱蚊花露水等于往身上喷农药?”

    此农药非彼农药

    为解决消费者心中的疑虑,笔者前往某大型超市查看各品牌驱蚊花露水。结果发现,一般标注着“驱蚊”二字的花露水都有“农药”、“微毒”标签。“您知道驱蚊花露水里含‘农药’成分吗?””在网上看到过,但是具体的不是很清楚,所以在想还要不要准备驱蚊花露水“高女士一脸茫然的告诉笔者。

    随后,笔者对国家农业部农药检定所毒理审评处陶传江处长进行了访问。”驱蚊花露水中含不含农药成分?为什么会标农药登记证号?“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陶处长介绍说:“驱蚊花露水上标注的“农药”,并非我们传统意义上认为的用于农业生产的大田农药,而是被国家管理部门划归到农药产品管理范畴的“卫生用药”。我国的《农药管理条例》规定,只要产品宣称有预防、消灭或者控制蚊、蝇等功效,该产品就划归农药产品管理范畴,都必须通过农业部评审,在获取农药登记证后才能上市销售,而且产品包装上必须标注“农药正式登记证号”、“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号”、“毒性分级”等信息。市场上宣称驱蚊功效却不标注农药证号的产品都是不合规定的非法产品,功效性和安全性反而得不到保障。”

    而对于“微毒”,我国《农药管理条例》第十六条也有明确规定,划归到农药产品范畴的产品必须在包装上标注“毒性”,包括剧毒、高毒、中毒、低毒和微毒5级,其中微毒是最低标注级别。我国毒性分级标准没有“无毒”级,世界卫生组织毒性分级中有“实际无毒”级别,与我国毒性分级中的“微毒”级别相当。由正规厂家生产并获得登记的驱蚊花露水,在登记评审过程中经过了严格的质量、药效、安全性审查,经过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审议,消费者可以放心按照标签规定使用,不必过分担心驱蚊花露水的使用安全。

    选“酯”弃“胺”

    笔者了解到,市场上驱蚊产品的成分主要有两种: “驱蚊酯”与“避蚊胺(DEET)”。然而两者又有何区别呢?

    据介绍,驱蚊酯和避蚊胺是两种不同的蚊虫驱避剂。避蚊胺是美国军方在“二战”期间发明的,虽广泛使用至今,但科学界对其安全性质疑越来越多,在多个国家的儿童产品中,对这种成分的使用是有限制的。如美国和加拿大分别规定:未满两个月的婴儿和未满6个月的婴儿不得使用避蚊胺产品。

    关于驱蚊酯,世界卫生组织研究表明,其对人体健康无副作用。同时,美国环境总署的研究也指出,驱蚊酯虽是合成产物,但其安全性等同于天然物质,对包括婴儿和儿童在内的所有人群均安全。

    可见驱蚊酯相比避蚊胺,有安全性更高、刺激性更小等特点,是驱蚊技术进化的产物,消费者在挑选驱蚊产品时要选“酯”弃“胺”。

    先驱蚊后止痒

    针对花露水配方中的酒精引起的安全问题,现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副理事长金其璋表示,酒精在花露水配方中是重要的溶剂,且本身亦有杀菌消炎止痒等作用。正规花露水厂家在花露水配方中多采用食用级甚至医用级酒精。

    他还特别向广大消费者提出有效的建议:首先要选择正规厂家生产的,产品功效与自身需求相匹配的产品,例如预防蚊叮虫咬用驱蚊花露水,被咬后止痒消肿就要用止痒功能的花露水,不要用一瓶驱蚊花露水解决所有问题。同时,还要特别注意,针对特殊人群如孕妇、婴儿、患有皮炎或皮肤破损者,建议按照产品注意事项或遵医嘱正确使用。

    文/张颖

[责任编辑: 陈慧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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