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办年货有讲究 细心选择是关键

中国宁波网·活动平台 来源: 东南商报  发布时间: 13年01月29日 10:25

工商部门开展“红盾保节”食品安全专项执法行动,同时提醒市民———

象山工商查获25吨无生产日期大米。

工商部门开展“红盾保节”食品安全专项执法行动,同时提醒市民———

北仑工商对市场豆制品进行定性检测。

工商部门开展“红盾保节”食品安全专项执法行动,同时提醒市民———

高新区工商在超市检查散装食品。

为加强春节期间的食品安全监管,市工商局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了“红盾保节”食品安全专项执法行动,全力维护节日食品市场经营秩序,切实保障老百姓食品消费安全,专项行动从1月15日开始,直至2月15日结束。

另外,再过几天就是春节了,置办年货自然成为大家伙现在的“头等大事”。面对年货展销会、购物节、超市卖场和网络购物等诸多平台,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购买年货理性是前提,细心是关键。

查处>>>

抽检食品563批次,合格率95.6%

此次“红盾保节”食品安全专项执法行动通过加强对节日重点食品的抽样检验力度,清除一批不合格食品;加强对食品标签标示为重点的监督检查,规范一批食品经营行为;加强对食品违法案件的查办力度,查处一批食品经营违法案件,进一步巩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六大行动”和“百日行动”工作成效。

目前为止,专项行动已经统筹抽检食品563批次,主要包括坚果、烘焙食品、豆制品、烹调佐料、方便食品、蜜饯、肉禽制品、酒、液体乳、熟肉制品以及蔬菜等十一大类,涉及全市11个县(市)区的商超和食品交易市场,其中25批次不合格,合格率为95.6%。从抽检情况反映,我市食品市场总体情况良好。

百吨大米食品标签不合格

近日,宁海、江北、余姚、象山等地工商部门先后查获了“问题”大米百余吨,主要涉及食品标签不合格、“早产”或者无生产日期,以及分装、冒牌等问题。

“冒牌”的大米

近日,余姚工商根据举报,在一家粮油经销商处查获了假冒“秋然”牌大米38袋。由于哈尔滨产“秋然”牌大米品质、口感较好,在余姚市场上很受消费者欢迎。经调查,这些大米是一伙流动摊贩上门推销的。他们声称从总经销商处直接拿的货,因此价格比从批发商处进货低了很多。由于外包装看起来像真的一样,经销商便贪便宜进了货在店里销售。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追查中。

同样,经营者廖某将自行购入的500袋扬州大米进行拆包,并重新装入印有“东北大米”的包装袋准备对外销售。幸好被江北庄桥工商所及时发现暂扣。另外,庄桥工商所在对辖区内的粮油制品的抽检中,发现有3个粮油经营户经销的3批次大米食品标签不合格,主要是产品标准号不合格。

无生产日期的大米

近日,宁海工商分局在检查中共发现无生产日期或生产日期标注不完整的大米976包,16025.5公斤。

1月24日,象山工商分局在某粮油批发店的仓库内查获了一批无生产日期的大米,共计25吨。经初步调查,这批标记为“精制糯米”的不合格大米来源于安徽凤阳,但店主无法提供任何进货票据。为防止这些大米流入市场,执法人员当即对这批大米予以封存,并进行了抽样送检。

余姚:

查获白板猪肉

近日,余姚丈亭工商所会同余姚市定屠巡查执法队,对辖区的11个农贸市场101户经营生猪肉的经营户进行检查,发现其中2户存在掺售未经检验检疫猪肉行为。执法人员当即查扣白板猪肉30余斤并进行了销毁,并对违法经营户进行了立案调查。

据了解,这些白板猪肉来源于周边生猪养殖户的私自屠宰,经营户购得后将白板猪肉与检疫合格猪肉掺在一起对外销售。

鄞州:

查处不合格罐头

位于鄞州姜山镇某超市销售的部分“波仔”、“紫山农庄”、“味品堂”水果罐头食品,其食品标签配料表中所使用的“异VC钠”、“亮兰”、“增稠剂”等食品添加剂名称不是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实际名称分别为食品添加剂“D-异抗坏血酸及其钠盐”和“亮蓝”。

鄞州工商执法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对该超市处以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

北仑:

查获不合格腊干

北仑工商深入辖区各大农贸市场、批发市场以及超市、商场,对节日食品进行了重点检查。目前共检查各类市场、超市21家,抽检食品376批次,检出问题食品3批次并依法进行了处理。

在白峰村的一家副食店中,执法人员对3种食品进行了抽检。检测结果显示,其中一种由湖南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型号规格85克/袋,生产日期2012年7月27日的怡冠园农家腊干菌落总数超标。执法人员依法进行了处理。

提醒>>>

预包装食品包装上

应当有标签且标明相关信息

前不久,陈女士去北仑大润发超市购买过年吃的糖果零食,其中,麻花包装袋上的食品标签上,没有标明贮存条件。

1月10日,江东区李女士在一家农贸市场买了几包龙口粉丝。当天晚上,李女士用粉丝煮汤,刚煮开一捞竟全都成了碎末。仔细查看粉丝的外包装,只见标签上只标注了名称、重量和价格,其余信息一点都没有。

工商提醒:根据规定,“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保质期,产品标准代号,贮存条件,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生产许可证编号等内容。即使是散装食品,也应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展销会上购物

要留心食品质量和数量

1月20日,陈先生在体育馆外年货展销会上花100元买了一份芝麻核桃粉(由核桃粉、黑芝麻和糖搅拌而成)。回家后,陈先生用自家的秤称了一下,结果本该净重3.5斤的芝麻核桃粉,可称的结果是,连盛放核桃粉的塑料桶在内,才只有3.1斤。陈先生回去找摊主理论,对方根本不认账。

江北孔浦吕女士在一个食博会上买了一些核桃仁。买的时候,吕女士还试吃过,感觉很香很脆,可是买回家的核桃仁吃起来却是另外一个味道。由于食博会早已结束,吕女士只得自认倒霉。

工商提醒:在食博会、展销会等大型临时性卖场买东西,消费者注意四个方面:一、要尽量核实并牢记举办者的名称、地址和电话等信息,以便事后在找不到销售方的情况下,转而找举办者维权;二、销售者有无公开的单位名称、地址、电话等信息,是否提供正规的发票或有效的购物凭证等;三、商品包装是否完整,有无标签及标注内容是否完整,最好能随机拆包检验所购食品与样品无异;四、自带便携式小型计量工具或找展会现场的公平秤校验分量。

正规渠道的进口食品

应有中文标识

在北仑一家公司上班的李小姐,在一家购物网站上买了一大堆进口的饼干、巧克力和干果。货到拆开一看,只见这些包装袋上全部都是英文,根本看不懂。更奇怪的是,前后翻看了好几遍,连生产日期也找不到。

工商提醒:正规渠道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标签、说明书应当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网购以异地交易为多,且少有购物发票,一旦发生纠纷,消费者维权比较难,建议消费者谨慎下单。

本版撰文 通讯员 宣文

[责任编辑: 陈慧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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