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调查发现:宁波仍有餐饮店存在“最低消费”

中国宁波网·活动平台 来源: 中国宁波网  发布时间: 14年11月04日 14:39

业内人士

“最低消费”都已经逐步取消掉了

宁波酒店业一位业内人士透露,在中央“八项规定”出来之前,很多酒店都设有豪华包厢,并设置了人均300元、500元的“最低消费”。通常这些豪华包厢的餐具配件比较高档,破碎率也高,一个醒酒器都要好几千元,成本也高。

不过在“八项规定”之后,“最低消费”都已经逐步取消掉了,现在有也是少数的。

“八项规定”之前,酒店公款消费多,不愁生意,现在,情况不一样了,高星级酒店也走平民路线了,五星级酒店,1000元一桌的饭也可以吃得挺好了。况且,有的时候,酒店、餐厅即使设置了最低消费,最后也未必执行。

比方说,有的酒店说最低消费1000元,最后如果消费者消费了800元,酒店可能也就算了。

市民声音

规定有了,关键还要能够执行下去

“希望该规定不要成为一纸空文。”市民王小姐说,之前他们开同学会,在鄞州一家餐馆订了两桌,起初餐馆说自带酒水要服务费,好说歹说,最后一桌的服务费是100元,后来,餐馆又提出,最低消费每桌800元。王小姐一群人最终点了1500元。当时她心想,如果实在不行,就带一些饮料回去,凑够2桌1600元的最低消费,好在最后老板说,差100元也算了。

在王小姐看来,规定是有了,关键是能够执行下去,不要最后成了规定是规定,执行是执行。

记者了解到,《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除了明确“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还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作了规定:法律法规及规章有规定的,商务主管部门可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罚;没有规定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其中有违法所得的,可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1万元以下罚款;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宁波市贸易局的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餐饮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法律法规及规章有规定的,他们可提请物价局等有关部门依法处罚餐饮企业或者责令其改正。

消保委

不能剥夺消费者的选择权

“之前没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禁止餐饮业设置最低消费。现在有了明文规定,肯定是好事,消费纠纷的调解也有依据,能更好地维护消费者的权益。”宁波市消保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他们也尽可能引导餐饮业提供合理服务,评选宁波市“消费者信得过企业”的餐饮业,一不能谢绝消费者自带酒水,二不能设置最低消费。

这位负责人认为,设置最低消费、谢绝消费者自带酒水是剥夺了消费者自由选择、自由消费的权利。消费者如要自带酒水,酒店可适当地收取服务费,毕竟酒店需要提供额外服务,但是如果收取的服务费过高,一瓶酒就要几百元,那等于变相地限制消费者自带酒水。今后,如果市民遇到餐饮业设置“最低消费”的情况,可向消保委、12315申诉举报中心等相关部门投诉。

[责任编辑: 张卓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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