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宝庆《四明志》载,宋代将两浙市舶司在“淳化元年(909年)初置于定海县(镇海)”,以“掌蕃货、海舶、征榷、贸易之事,以来远人,以通远物”。它与杭州、广州市舶司一起,合称“三司”。运河入海口镇海逐渐确立了其北宋海上贸易中心的地位。
宋廷规定,玳瑁、象牙、犀角、珊瑚、乳香、紫矿、黄铜等十种货物为禁榷物,全部由市舶司收购,其他货物也收买一部分,称“博买”。“抽分”则是实物税收,“博买”带有强制限价收购,成为变相市舶税,“抽解”与“博买”的货物一律自定海(镇海)经由运河至临安(杭州)呈交朝廷。
清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复开海禁,允许500石以下船只出海贸易。翌年,宁波设立“浙海关”,又称“监督浙海钞关”,后称“浙海常关”,掌管海上贸易和征收关税。浙海关行署下“镇海口海关”,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辛丑条约》签订后,浙海关新关兼管“镇海常关”。
镇海口:沿海南北航路之要冲
北宋诗人梅尧臣在《赠王司徒定海(镇海)监酒税》诗中描述当时镇海运河口的盛况是:“悠悠信风帆,杳杳向沧岛。南通远国多,酿过东夷少。”说明当时镇海沿海货运航线已利用季风航行。南宋时期,镇海作为南宋首都临安(杭州)对外贸易进出口的中心口岸,出现“倭人冒鲸波之险,舢舻相衔,以其物来售”的盛况。据南宋张津《乾道四明图经》载:镇海“海道辐辏,南则闽广,东则倭人,北则高句丽,商舶往来,物货丰衍,东出定海(镇海),有蛟门虎蹲天设之险,亦东南要会也。”蛟门是指甬江运河口。
元皇庆二年(1313年)镇海港新辟至渤海湾入海河的漕运航线。明隆庆元年(1567年),开海禁。运河口成为南北货转运中心。“北帮”营运长江以北水路,“南帮”营运长江以南水路。货运航线遍及全国沿海各主要港口。
由大运河镇海口驶往温州、福州、广州方向的航线,称为“南洋线”;驶往天津、青岛,及鲁、蜀、楚方向的航线,称为“北洋线”。南洋船以运输糖、靛青、水果、白糖、胡椒、苏木、药材、海蜇、杉木、尺板等为主。北洋线以运输杂粮、皮草、棉花、牛骨、枣子、粉丝等货。其船系沙船、弹船,自北而南抵镇海关。镇海作为江海连运的节点,常有台、温捕贩渔船,绍兴、余姚土产、棉花,自内河运至镇海,货船入甬江口,部分在镇海港停泊装卸,部分驶往宁波。
明前期及清初两次海禁,海运遭受重挫,海上贩运业很不景气。康熙开禁后,海运复苏,甬江中帆樯林立,舳舻相接,此去彼来,川流不息。甬江两岸“乡民力田者十之六七,渔于海者二三,江北岸、梅墟一带,或操舟往来南北洋。”清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以后,宁波港沿海航线,北至关东、河北、山东,西入长江通达湘鄂,南及台温闽广。道光二十年(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宁波辟为“通商口岸”,门户洞开。同治四年(1865年)由镇海口通往沿海主要货运港口有:上海、香港、镇江、台湾、福州、山东、厦门方向,以及长江沿线各口岸。
嘉庆二十五年(1820年)前后,镇海有南北商业船帮二十三四家,有船四五十艘,大者四五百吨,小者一二百吨,最大八九百吨。清代咸丰同治年间,“舟楫所至,北达燕鲁、南抵闽粤,而迤西川、鄂、皖、赣诸省之物产亦由甬埠集散”,南北商号盛极一时。每年往来运河甬江航道的船只达4600余条。